管教手段過激 子女更逆

【本報訊】青春期少男少女普遍反叛,若父母採取過激方法管教,只會令子女愈益抗拒,甚至變本加厲。有社工提醒父母,應在子女踏入青春期前已開始管教、建立情感關係及以協議方式解決分歧,而避免採取傷及其自尊的強硬手段。

以協議方式解決分歧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表示,父母管教子女是正常且天經地義的,但必須採取恰當的方法;若採取一些過激手段,非但不能令子女成長,更會本末倒置令子女的自尊受損、思想行為愈發偏激,他們一時鑽牛角尖下可能會誤入歧途。

司徒漢明對父母如何管教青春期子女提出三大建議:第一,以協議方式解決分歧,即使子女違反協議,他們亦會自覺有錯而較心甘情願被罰;第二,在子女踏入青春期前已開始管教,不要待他們可能因反叛及情緒化鬧事時,才突然收緊管教;第三,應與子女建立感情基礎,才能動之以情進行管教。

高級臨床心理學家陳忠明指出,用鐵鏈抽打及綑鎖子女這個行為,從父親的角度看是「管教」;但從女兒看只是一個暴力行為,會令她對施暴者父親反感,更不會聽從其說話。因此,這行動非但不能達至「管教」的效果,更會適得其反,可能令她更為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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