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假銀行文件涉款36億

【本報訊】香港商品交易所懷疑騙案,日前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的三名內地男子,昨日解往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指三名被告分別持有多份虛假的銀行文件,以顯示他們持有共逾四億七千萬美元(約三十六億六千多萬港元)的存款。此外,三人另涉管有共逾一百廿份懷疑虛假文書,故控方要求將案押後八周至七月十九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對檢取到的數量龐大文件進行處理。由於案中仍有人在逃,為免眾被告棄保潛逃及干擾調查,法庭下令將他們繼續收押。

三名內地人還押

被告依次是戴麟懿(五十六歲)、李善容(四十九歲)及連春仁(五十歲),各控以一項意圖而管有假文書罪;戴另控一項逾期居留罪,暫毋須答辯。由於戴持中國護照,李、連則持雙程證入境,從控罪書所見只列出他們的證件號碼,其餘報稱地址及職業等個人資料一概欠奉。而根據辯方申請保釋時所透露,李在東莞營商,他胞姊居於大埔;連來自北京從事教育,在港無親人只有朋友;而戴則沒申請保釋,無從得知其背景。

控罪指三名被告分別藏有多張看似是滙豐及渣打等銀行的假存款證明文件,有關文件涉及金額分別是四億六千萬美元及一千一百萬美元。另外,戴被指在今年四月廿八日入境後只准留港七天,但他在五月廿一日仍然留港。

控方昨在庭上指,因調查仍在進行中及正追捕在逃人士,故關於案情及實則指控不便透露太多。控方僅透露,警方在搜查尖沙咀一間酒店時,在三間由戴租用的房內,檢獲涉案銀行文件,顯示有一張發出日期是今年四月廿三日、面額四億六千萬美元的支票,存入Zhang JiSheng人士的戶口中。

控方又指本案與其他案有關連,但在警方確立前不便透露太多;而警方正追捕的在逃人士亦非本地人,該人與涉案酒店房間亦有關連。而在昨日整個提訊過程中,更是隻字沒提及商品交易所。

案件編號:KCCC 195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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