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擅離職守 私利行先

反對派主流,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工黨等,以為免市民誤會他們參與「拉布」為由,對財政預算案不提任何修訂,且盡量減少發言。

此乃為保護政黨形象,罔顧立法會政黨為民發聲之責。不管有否履行議員在會議廳之外的職務,他們為了政黨私利而擅離職守,已是鐵一般事實,如同警察為了「避免市民誤解」而拒絕走上執法前線一樣。

擅離職守的處分,可包括解僱、停職、降級、扣減工資,但香港法律並未賦權對立法會議員作此等處分。唯一可為市民討回公道的是輿論譴責,但在支持及反對「拉布」各方眾說紛紜下,市民對為何「拉布」已被弄致混淆不清,遑論對以「不欲市民誤會參與『拉布』」而擅離職守的反對派主流口誅筆伐。

因此,有識之士,尤其真心相信民主者,別再單把矛頭指向保皇黨「橡皮圖章」,而是盡用輿論空間,揭露反對派主流的偽善醜惡面目,以開民智,為香港民主建造更紮實基礎。

在表決由「拉布」議員提出修訂之初,上述反對派政黨又以不贊成立法會主席「剪布」為由杯葛,不在議事廳現身,導致多次因在席人數不足而須響鐘召喚議員。多名反對派主流的議員,最終願意返回會議廳以「屁股充數」,但拒絕參與投票。

敢問反對派主流,在整個審議財政預算案過程中,究竟為市民做過甚麼?

若然答案是甚麼也沒有,市民還有理由再投票給他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