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嚴刑才可阻嚇妖孽

內地禮崩樂壞,道德淪喪;最近海南萬寧市禽獸陳姓校長,涉帶六名小女生開房,日前又有新進展話禽獸校長萬元誘女生做愛。網友說,弄得人神共憤的,除了貪官,還有各種淫魔。「校長」這個詞,又被毀了。

姑勿論案情如何被遮遮瞞瞞,對如此禽獸校長,即使不行「化學閹割」(化學閹割始於美國,是對男性強姦罪犯注射一系列雌性賀爾蒙藥物使其失去性慾);也應該如老朽之前所說的,對如此禽獸校長行以笞刑!治亂世非要嚴刑峻法,這不妨學新加坡。

話說中國工人梁冬(音譯)因為在新加坡「襲擊」了三名女性的胸部和下體敏感部位,被判四年半監禁外加九鞭的鞭刑(即笞刑)。新加坡的鞭刑只對身犯非致死類案件、五十歲以下且無心臟病史的男犯人使用,成年罪犯一次最多判二十四鞭。禽獸校長的劣行,看來唔判二十四鞭都要判十二鞭,打到屁股開花,絕對長記性,當獸性要發作時,一想起鞭刑嘅痛不欲生,當堂如燒紅的鐵放入冷水「喳」一聲無晒慾念!此種鞭刑,被鞭者屁股無一寸好肉,動輒三數個月要俯睡,鞭刑足以令強姦犯喪膽也。

事實上,保護婦女之法古已有之。宋朝的《慶元條法事類》指出,「諸強姦者,女十歲以下雖和也同,流三千里,配遠惡州。未成,配五百里。折傷者,絞。」這是中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強姦幼女罪」。

至於性侵未成年人,即使對方同意,也按強姦論處置,強姦未遂也要判刺配五百里;如果造成幼女損傷,則處死刑。

神州大地,歪風陣陣,無恥之徒特多,曾有貪官強姦女教師,竟臉不紅氣不喘的自辯:「戴套強姦不算強姦」!這種歪風若然不好好正視,妖孽必定一再湧現,「中國夢」只會令百姓嚇出一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