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霸王告《壹週刊》誹謗 索償額增至逾5.6億

【本報訊】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生產銷售商霸王國際集團,民事控告《壹週刊》誹謗案預計明年中開審。霸王原本決定向《壹週刊》索償四億四千八百萬元人民幣,因人民幣不斷升值,索償金額在五個月前初次曝光時五億五千多萬港元,但現在則增至逾五億六千萬港元。另外,高院於早前批准引入內地法律專家證據,昨日補發書面解釋。

原告一方的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指,被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刊出涉案誹謗文章時,明知或故意想內地媒體複述文中誹謗原告的言論,因此認為《壹週刊》需就內地媒體全國性複述其誹謗言論所造成的損失一併賠償給原告。

引入內地法律專家證據

法官昨指,原告現索償的逾五億六千萬港元中,有逾五億二千萬元是原告在內地的損失,《壹週刊》在港刊出涉案文章,複述的是內地媒體,故《壹週刊》是否要賠償原告在內地的損失有待爭議,法庭最終可能要採用內地的法例作出決定,因此批准在開審時引入內地法律專家的證據。

案件編號:HCA 11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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