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撞死人或罰五百 家屬質疑

【本報訊】單車熱潮冒起,單車意外頻生引起社會關注。大埔南坑村村口對出汀麗路,本月初發生一宗罕見的單車懷疑撞死人意外,意外中一名八十歲老婦被單車撞倒後送院,延至當晚證實不治。死者的家人關注現行涉及單車意外的刑罰太輕,可能只罰五百元,對被撞死者毫無保障。警方表示案件由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跟進調查中,暫未有人被捕。

本月三日下午五時十八分,十八歲曾姓男子踩單車沿汀麗路往太和邨方向行駛,在近太平工業園對開撞倒八十歲老婦徐慧儀,徐婆婆被送院,延至晚上約十時證實不治。據知,徐婆婆事發時如常橫過汀麗路準備返回南坑村寓所,但甫出馬路便疑遭撞倒。

記者昨日現場所見,警方於肇事現場貼出「警察告示」交代意外事件,也有橫額叮囑留意車輛,但不少踏單車人士仍踩上行人路段。

死者孫女余小姐指,祖母生前健康良好兼活躍好動,退休後經常當義工。她說,警員曾對她透露,或考慮以鹵莽騎踏單車罪起訴涉案人,但她質疑有關法例首次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元屬太輕,「單車撞死人係咪區區罰幾百蚊就得?踩單車撞死人就唔使坐監?」她希望社會關注單車撞死人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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