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揀樓竟無樓揀房署玩殘市民

收信揀樓竟無屋可揀,房署被轟安排失當!有公屋申請人參加「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並兩次接獲揀樓通知書,到場時始獲悉並無單位可揀,揭發房署為行政方便發出較可選單位數目為多的信件,被質疑安排失當。立法會議員直指房署發信比例嚴重失衡,令接近一半申請人無法揀樓,有自製混亂之嫌。

「畀咗個希望我,但又喺我面前一手整爆佢,既然冇咁多單位,點解要我山長水遠出嚟,連睇都冇得睇、一句『冇晒』就叫我哋走?」居於大澳的吳先生於今年一月及四月先後接獲揀樓通知書,與妻子特別請假前往樂富中心,惟兩次依時應約均無樓可揀。「個職員話得十一個單位,我前面已經有一大班人等緊,原來好多人都同我一樣冇得揀,房署咁做即係玩我哋!」

2500單位 邀萬二人揀樓

房署發言人解釋,揀選單位程序會持續進行,由發出邀約通知書至揀選單位當日,各區剩餘而適合有關申請人揀選的單位或會愈來愈少或已全部被揀選,強調發出通知書時無法準確預計屆時可供揀選數量。申請人是否有機會揀選單位,純粹取決於申請人的申請排序。

發言人重申,鑑於申請人數眾多,該署無法保證所有申請人皆可獲邀參加自選單位程序或可成功揀選單位,邀請信與自選單位通知書中已清楚說明。對於吳先生在首輪及次輪揀選程序中,由於其選擇地區所有適合可供揀選單位已悉數為其他申請人選取,加上吳先生當時已到場或已進入揀樓室,該署遂未有發出無單位可供揀選的手機短訊。

對於房署指,可供申請人揀選單位只有約二千五百個,卻邀請一萬二千五百人揀樓一事,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直指房署發信比例嚴重失衡,「雖然真係去揀嘅得四千幾人,但都仲有成一半人去到都冇樓揀,排得公屋嘅都係基層,房署唔明人哋唔開工一日有幾大損失!」王認為接獲揀樓通知書人數應相等於每期推出的單位數目,待確定有足夠剩餘單位始再通知其他申請人,減少自製混亂機會。

「博一博搵多啲人做後補」

「明知啲不受歡迎單位唔係個個啱,好明顯房署想博一博搵定多啲人做後補,希望盡快租晒啲單位出去!」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房署安排過多申請人揀選同一批單位,或令「有信收冇樓揀」個案接連發生,建議在此機制下加入計分制,為揀樓落空者加分,待下次揀樓時可按分數優先揀樓,以作平衡。

記者:阮佩君

攝影:黃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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