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涉燒區旗准保釋

【本報訊】社運人士古思堯(六十六歲)早前因焚燒及塗污國旗而被裁定侮辱國旗罪成判監九個月,本月初在高院經上訴後獲減刑至四個半月,他在該案已服刑完畢,但因他另牽涉一宗將於六月三日開審的企圖侮辱區旗案,故仍需收押。被告昨於東區法院申請保釋及離境三天到中山參加姪女的婚宴,獲裁判官批准。現准被告以二萬元擔保外出,而保釋期間他原本不准離港,法庭亦特別批准他在昨晚起離港三天,前赴內地參加親友的婚宴。被告有八次案底,其中兩次與本案類同,他被控在去年四月一日參與由民陣發起前往中聯辦的遊行時試圖焚燒區旗。

案件編號:ESCC 91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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