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六歲退休男子雖坐擁西貢十三幅地皮,惟多年來任由土地荒廢不理,一家五口過着清貧生活,○一年在義工建議下開始領取綜援度日,直至○八年該名老翁主動向社署補充申報有關資產,社署報警指控老翁詐騙綜援。涉案老翁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於七年間詐騙綜援八十六萬元,法官斥責詐騙綜援罪行嚴重,不過考慮到被告年老並已全數賠償社署,遂輕判他監禁十三個月,緩刑三年。
七十六歲被告駱有球,現為西貢鄉事委員會北港居民代表,早前承認欺詐罪,社署指控他在○一年至○八年間瞞報資產,多領逾八十六萬元綜援金。被告早前將其物業抵押予朋友,借來八十多萬元用作本案賠償。被告接受判刑後,與妻子及兒子一同離開法庭,被告拒絕回應記者提問。被告妻子眼泛淚光指,多年來一直憂心此案,現時因更要還錢予友人而財政有壓力。
稱土地沒價值忽略申報
法官判刑指,欺騙政府公帑屬嚴重罪行,綜援制度須確保不被他人濫用。本案歷時長達六年,牽涉金額不少,如果被告於申請綜援時如實申報其土地資產,社署必定不會向他批發綜援。
案件編號:DCCC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