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被控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曾替楊處理股票交易的金利豐證券女總經理李月薇昨於區院繼續作供,她確認楊與父親均曾在金利豐開設股票及孖展戶口,而她集團旗下公司亦曾借貸一億四千萬元巨款予楊,但她不確定楊是否用作購入伯明翰的股份。在辯方盤問時,李確認涉案期間楊的孖展戶口曾擁有共值三億五千萬元的股票,即使公司已得知楊被警方調查,楊名下的四個孖展戶口之信貸額,仍然高達逾七千萬元。辯方更在庭上披露金利豐曾承諾再向楊借出高達六億五千萬元,讓他全面收購伯明翰球會。
五十一歲被告楊家誠被控五項洗黑錢罪。李月薇昨日供稱,除了被告曾於金利豐證券(下稱公司)開設股票及孖展戶口外,被告父楊松亦有開設戶口,父子於○一年的孖展信貸額分別是一百萬元及五百萬元。李亦透露,過往的股票交易,公司會透過支票或轉帳支付予被告,但從未以現金支付。
李又確認公司老闆旗下的金利豐財務有限公司,曾於○七年七月借貸一億四千萬元予被告,她確認該份借貸協議由她老闆朱沃裕簽署,朱亦是她親戚。李不知道被告是否以該些貸款購入伯明翰股份,但她知道該筆貸款最終存進持有伯明翰股份的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戶口內,被告亦於一○年三月清繳貸款。
辯方盤問李時,她確認被告是其公司的大客戶,過往有過多宗股票買賣且銀碼愈來愈大;另外被告的借貸,亦是集團內最大筆的借款之一。李又確認被告的孖展戶口,於○一至○七年的事發期間,曾擁有總值三億五千萬元的股票,單是○一年已存有總值一千二百萬元的股票。李看過辯方呈上的單據後,亦確認在○八至一二年間,被告的涉案孖展戶口仍有大筆資金進出。
李亦確認雖然涉案孖展戶口的信貸額只屬中等,但被告在她公司內,共有一個屬個人、一個屬被告公司及一個他與歐陽啟初同持有的孖展戶口,信貸額分別是五千萬元、一千一百萬元及五百萬元。而且當時公司已收到高院命令,要向警方披露相關文件,亦知道警方正調查被告,但仍給予被告如此大的信貸額;辯方又透露,被告與金利豐財務的借款協議曾有一項條款,指該公司會再借款六億五千萬元,讓被告全面收購伯明翰球會;但李指要看清楚文件才能回答,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