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我非常高興,終於可以喺香港同我心愛嘅男朋友結婚喇!」W小姐法庭苦等三年、幾經波折,終成功爭取變性人婚姻權益。嫁杏有期的她隨即籌備和男友「拉埋天窗」,坦言是次上訴得直,代表自己在香港被承認為真正女性,而非不可結婚的變性人,「終於可以抬起頭做人」。她寄語其他變性人或有意變性的人要接納自己真正一面,為應有權益打拚。
聲音略帶沙啞的W小姐昨在代表律師韋智達的律師行接受電話訪問,數十名記者擠在淺窄房間聆聽她的一言一語。她甫開腔便雀躍談及婚事,「男友好高興,終於可以喺香港結婚!依家準備結婚!」至於會否領養小孩,她坦言一切會在婚後才打算。這位準新娘在長達約三年的訴訟中,從未想過放棄,終極上訴得直令她覺得自己被接納為真女人,有助減少社會歧視,「終於可以抬起頭做人!」
雖爭取到變性人合法婚權,但W小姐認為社會對變性人的歧視猶在,「有啲僱主唔肯請變性人,政府應該要有法例防止歧視」,她寄語其他變性人或有意變性的人好好生活下去,若自身渴望成為男性或女性,亦證實有性別認同障礙,便要接受自己真正一面,「勇敢面對自己,唔好放棄」。她不諱言自己一直不公開露面,既因面對公眾會緊張,亦希望公眾待她如其他女性一樣,而非變性人。
卅七歲的W小姐於○五年被診斷有性別認同障礙,三年後在律敦治醫院接受變性手術,並透過律師致函婚姻登記處,詢問可否和男性伴侶結婚,但被當局一口否定,故她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爭取變性人合法婚權,在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先後敗訴,在終審法院關鍵一戰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