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導師座駕遭「毀容」

【本報訊】舞蹈導師疑拒交「陀地」,座駕慘遭「毀容」。停泊西貢免費車位的一輛私家車,昨晨發現遭人扑毀多幅玻璃。被破壞私家車的車主為舞蹈導師,她表示早前在村內租用泊車位時,曾遭人勒收額外二千元「手續費」,車主拒絕就範,疑因此遭報復。警方正展開調查。

扑毀前後擋風玻璃

女車主姓陳,為舞蹈導師,並創辦有舞蹈團。昨晨八時許,其姓譚丈夫(五十九歲)到蠔涌路近蠔涌新村對出的露天免費車位取車時,赫見車輛前後擋風玻璃及司機位車窗遭扑毀,由於現場留下一些疑似磚頭碎片,懷疑遭人以磚頭破壞,立即致電報警。警方列刑事毀壞案處理,交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據車主稱,她一家人由蠔涌舊村遷入新村不久,早前在附近租用車位時,曾遭人勒收額外二千元手續費,但遭其拒絕。她懷疑是有人「收陀地」不遂而破壞其座駕,她怒斥有關行為「好過分」,會聯絡區議員及村長商討解決辦法,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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