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自爆股壇官非

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被控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調查此案的財富調查組警長出庭,並讀出其口供,披露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SJM)曾於案發期間,分多張支票共存款六千二百多萬元入被告的涉案戶口;辯方盤問警長時自爆,指楊家誠早年曾因未有向證監會披露他持有一間公司超過兩成半股權,而遭票控及被罰款,辯方質疑警方得知楊有財力購入該公司卻沒進一步調查該案,是選擇性調查。

五十一歲被告楊家誠被控五項洗黑錢罪,控方昨開始傳召證人,預計有十三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控方先呈上被告與其父親楊松在九九至○七年的稅單及交稅紀錄,其後傳召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警長關瑞麟作供,並讀出關的五份書面口供及呈上涉案戶口的相關銀行紀錄。

存款人包括澳博股份有限公司

關瑞麟其中一份書面口供披露,被告一個永隆銀行的戶口紀錄顯示,有不止一個戶口及多個存款人曾存款入該戶口,其中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曾於○一至○七年分多張支票存入共六千二百四十五萬元,其後該戶口亦多次被提走款項,包括轉帳、支票及現金。提款單據顯示,單是被告本人便曾分多次在戶口提走四百零七萬元現金。

關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除涉案戶口外亦曾調查被告其他戶口,更確認曾查過被告共四間銀行十二個私人戶口。

關亦承認警方調查被告是基於被告由一名髮型屋老闆突然暴富,要調查款項是否來自非法途徑,關自○七年開始調查被告,但關不知案件是否由其他政府部門轉介。

辯方則披露,被告早於○四年因無向證監會披露他擁有易達興業電子(集團)有限公司逾兩成半股份,被證監會控告違反《證券(披露權益)條例》,他在法院認罪被判罰款四萬三千元及支付七千多元調查費,但他另被指透過多間證券行操控股價則獲判罪名不成立。

警方:涉案戶口無積存款項

辯方指,關早知此事卻無進一步調查,是選擇性調查。關回應指,因上司沒叫他調查該案,才無申請索取相關文件。

關表示,早於○八至○九年初看過被告的涉案戶口提存紀錄,發現戶口基本上沒有積存任何存款時,便開始懷疑被告涉洗黑錢,但因當時要諮詢律政司意見及作深入調查,且避免被告保釋時間過長,才於兩年半後拘捕他,並非有心拖延。控方昨亦傳召金利豐證券總經理李月薇解釋被告於九九至○七年在該行的股票交易紀錄。案件下周一續審。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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