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幾長至夠

面對立法會拉布,市民不但煩厭,而且缺乏興趣。現在,拉布已經發展到如何安排善後了結,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擺出一副不願剪布的態度,轉而希望發起拉布的議員跟政府直接對話解決。除了這一條出路之外,也有人建議政府再申請臨時撥款,那就不必硬性規定一定要在五月中之前通過財政預算案。

對於這個建議,政府已經明確表態不會考慮再申請臨時撥款。政府作出這個決定,當然有其道理。客觀分析,再申請臨時撥款並不是對頭的做法。所謂臨時撥款,其實是技術性安排,政府的預算案在二月底公布,而財政年度在三月三十一日結束,立法會須要一定的時間辯論和通過撥款法案,只有一個月的時間實在非常緊迫,也沒有充分的時間予議員討論,所以才有這種臨時撥款的安排。這是從實際操作出發,爭取多一點時間讓立法會討論。

現在,立法會不是不夠時間討論,而是有議員刻意拉布。預算案內有一些重大分歧爭論時,議員無法在那兩、三個月內得到共識,需要再多一點時間去討論。例如年前財政司司長對退稅的安排,立法會議員有很大的意見,最後政府要增派六千元才可以達成妥協。如果當時無法及時妥協,政府在立法會又無法得到足夠票數通過,大家需要更多時間商討。以事論事,多申請一次三幾百億元的臨時撥款還可考慮。

問題是,今次拉布並非針對預算案內容,而是借題發揮,那便不是多三幾個禮拜討論的問題,議員隨時拉足一年,審議臨時撥款也可以拉,政府亦不知拉布時間有多長,故臨時撥款就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