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簽雙邊工作假期協議

【本報訊】本港與法國簽署協議,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雙方每年安排二百人在當地逗留最多十二個月,期間可工作賺取旅費,讓兩地青年人藉着旅遊期間生活和短暫工作,體驗當地文化風俗,擴闊視野。協議將於今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第8個計劃夥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與法國外交部部長洛朗.法比尤斯在禮賓府簽署協議,張表示,法國是香港第八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夥伴。自○一年,約三萬名來自香港及其他夥伴國家青年參加同類計劃。據有關安排,港申請人須常住在港,持特區護照或英國公民(海外)護照,法國申請人須為法國公民和持有效法國護照;申請人年齡須介乎十八至卅歲,並計劃在本港或法國度假最多一年,不可攜同受養親屬同行,而且須有能力負擔交通費及購買逗留期間的醫療保健保險等。本港入境事務處和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將為符合要求的申請人簽發工作假期簽證。詳情可瀏覽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頁www.consulfrance-hongko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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