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刑毀案19歲男被告緩刑

【本報訊】位於長沙灣青山道的一間貿易公司「萬寶隆實業」,去年九月六日遭多名男子上門用錘仔破壞辦公室物品並淋紅油,被毀財物值二萬多元,事後四男子被捕,先後在東區法院承認串謀損壞財產罪,裁判官昨判刑指考慮四人已向受害公司賠償全部損失,判四人各入獄四個月;由於當中最年輕的被告因率先認罪,事後協助警方指證其他被告,加上其父患末期淋巴癌隨時離世,獲法庭以人道理由准他緩刑一年半。

四被告是蔡伯瑞(卅歲)、鄭志華(四十一歲)、謝道洺(廿一歲)及最終獲緩刑的鄭志威(十九歲)。

案件編號:ESCC 33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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