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再犯非禮判感化

【本報訊】曾三度在小巴非禮女乘客的富家子,早前被判更生中心獲釋僅四個月又犯案,更在十日內分別於小巴及港鐵上非禮兩名女學生,他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教導所,惟考慮過辯方求情後,決定給予被告最後機會,判感化令卅個月,但要求他入讀正生書院至少兩年,並要按感化官指示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

十八歲被告鍾雋弘,報稱學生,承認三月九日在銅鑼灣14M路線小巴上非禮廿歲女乘客,及三月十九日在由粉嶺往旺角的列車上非禮一名十八歲女乘客。

入讀正生書院至少兩年

辯方昨力稱被告年輕且獲父母充分支持,正生書院校長亦去信法庭指已接納被告入學,辯方強調被告要在正生生活至少兩年,逗留的時間較教導所更長,顯示決心改過,又指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認為被告要接受長期紀律式訓練,正生對處理有行為問題的青少年亦頗有心得,相信可以達到委員會期望的效果。裁判官遂給予被告最後機會判處感化,但強調被告若再犯必定要面對監禁性刑罰。

案件編號:ESCC 1066/2013、STCC 118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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