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姦前女友 油站職員判監

【本報訊】油站男職員毛曉風(廿歲)因不滿拍拖個多月的同齡女友提出分手,去年六月六日到她工作地方疑作報復,藉詞「箍煲」,但見面後先搶去女方財物脅迫她跟着自己,之後把女友帶到上水梧桐河畔施以毆打,再帶她返自己粉嶺住所施虐及作性侵犯。

有毆打案底及暴力傾向

被告經審訊後,上星期五於高等法院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連同他在開審前已經承認的兩項傷人罪,法官昨日判他三罪共入獄六年,法官並且指出,被告之前已有兩次毆打案底,可見他有暴力傾向。

案件編號: HCCC 3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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