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刑事 兩護申註獲批一研訊

【本報訊】護士管理局昨就三宗護士註冊申請進行研訊,三人均曾觸犯可判監罪行,其中畢業於理工大學護理系的湯佩賢(譯音)畢業後申請為註冊護士,但她求學期間因不堪壓力,兩度高買,被法庭裁定罪成,先後被罰款五百元及十二個月感化。護管局的商討未完成,下次續訊。

湯昨在研訊上不斷哭泣,對所犯罪行深感後悔,以哽咽聲音解釋,○八年三月高考期間壓力大,在超市偷竊零食;一一年因與男友不和,男友嫌她「唔夠靚及蠢」,在時代廣場City'Super偷化妝品。她說相當後悔,再感到有壓力時,便向家人和好友傾訴,又會盡快回家,不在外間逗留,以免自己再做傻事,希望護管局給予機會,准許她成為註冊護士。

另一宗研訊涉及現為登記護士的陳科凌申請為註冊護士,但他於九九年四月在未經許可下攜帶一支氣槍進入城門水塘郊野公園被檢控,同年八月被法庭罰款八百元。他指事件是無心之失,最後護管局批准其申請。

承諾做個好護士

另一宗為登記護士申請,申請人吳志華(譯音)於○四年底在外父的文員店工作,售賣廉價玩具,但被發現售賣侵權的gameboy遊戲帶,被巡查的海關人員檢控,翌年一月被法庭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他昨在研訊表示,被控後坦白認罪,經過反省,沒有再犯。護管局最終決定批准他申請為登記護士。吳得悉決定後,承諾盡心盡力做個好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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