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一名二級助理康樂事務女經理,在一一年九月至一二年三月的半年內,向署方虛報一名兼職員工逾四百小時的工時,並侵吞藉此申領到的二萬二千多元工資。
涉案女被告鄺頌欣(卅二歲)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七項代理人使用文件企圖欺騙其主事人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時考慮被告獲多位同事盛讚工作態度積極,亦接納她聲稱在案中並無私利的說法,最終判她社會服務令一百六十小時。被告昨獲達四十多名親友到庭旁聽支持,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因擔心署方撥款不足夠,故犯案將所得款項用來補貼活動。案件編號:KTCC 626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