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有逾一千五百個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公園和花園,審計署批評康文署巡查及監察不足,審計署抽查其中三區卅個公園/花園、近四百套遊樂設施,竟揭發康文署原來從未按規定每年巡查園內的設施結構,當中只有六個公園/花園的設施五年來巡查過一次,其餘八成一直「無人理」,園內的鞦韆、滑梯等遊樂設施及體育器材結構安全成疑。
昨日公布的審計報告,質疑康文署各區辦事處就策劃巡查公園/花園路線、次數和紀錄的指引不一。轄下安排維修保養遊樂場設施的技術小組,按規定須每年對千五個公園/花園內共四千三百套遊樂設施及體育器材進行周年結構巡查,審計署抽查東區、葵青及黃大仙卅個公園/花園於○八年至一二年的巡查紀錄,竟發現只有六個曾進行一次巡查,其餘廿四個涉及三百零六套設施更五年來不曾進行任何的結構安全檢查,情況令人關注。
而即使接獲設施損毀報告,有關方面亦未有即時跟進,審計署單是翻查該三區辦事處於去年四月至十月間逾二百五十宗維修保養工程紀錄,已有三成四未能在所訂定的目標時間完成,其中一宗市民投訴遊樂場地翹曲,但康文署維修進展緩慢,投訴人其後向申訴專員投訴,工程終在首次報告約十個月才完成。
審計署亦審查了十項近期進行的公園/花園工程計劃,其中六項計劃須在目標完工日期過後頗長時間,才開放予公眾使用,最長一宗是位於蒲崗村道的公園工程,較原定完工日期多十三個半月才重開。另外,報告亦批評,康文署○○年接管發展葵涌公園廿七公頃修復堆填區的用地,但至今只有一個佔地四公頃的單車場落成,餘下八成半用地仍空置,浪費珍貴的土地資源。另外,民政事務總署○七年亦移交了一百七十項設施予康文署,由康文署重新劃定為公眾遊樂場地,但至去年底仍有五十五項未完成,導致部分用地被違規用作泊車及張貼告示等。
審計署建議康文署採取改善措施。康文署表示將採取風險為本方式進行設施的結構巡查,並制訂巡查優先次序,亦會透過服務合約將部分結構巡查工作外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