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新聞處是另一被揭「大花筒」的部門,上年度逾七千萬廣告及公告開支中,逾七成用於兩份報紙刊登內容重複的廣告及公告,估計半年內浪費近二百萬元,同時又未能善用電視台和巴士站廣告箱作免費宣傳,浪費資源。此外,互聯網普及,但政府仍印製不少刊物發售,惟銷量過去十八年急降九成半,上年度虧損達一千一百廿八萬元,還要年花二百多萬元租兩個貨倉,存放滯銷過時刊物「嘥錢又嘥紙」。
審計報告指,新聞處上年度報章廣告及公告開支,高達七千八百萬元,其中招聘廣告佔一千萬元、政府公告佔四千二百萬元,但該處只在一份中文及一份英文報紙刊登內容重複的招聘廣告,同時刊登多次有關學歷要求及福利等註釋,法定和招標公告亦屢次出現相同資料。審計署認為,如及早抽起重複資料,去年上半年料可節省約一百九十三萬元。
報告又指,三間收費電視台提供的三百七十五條頻道中,不足一成播放政府廣告,根據發牌條件,持牌電視台須提供免費時間播放政府宣傳訊息;三間巴士公司九九年起,承諾預留巴士站廣告箱總數百分之一展示政府廣告,新聞處可獲七十一個箱位,惟截至去年九月,該處只得五個海報箱。此外,不少張貼於行人隧道內的政府海報,竟展示逾廿二至四十七個月不等,令可騰空展示新海報的位置減少,不符成本效益。
至於大量存倉刊物中,兩成半屬過時存貨,審計署認為若能及時申請註銷,估計每年可節省九十萬元倉租,批評新聞處申請註銷工作緩慢,又無定期查核存放紀錄,做法不環保,建議檢討政府刊物銷售路向。新聞處處長及通訊事務總監回應稱,會檢討宣傳策略,作出適當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