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排球教練狎女童囚58月

【本報訊】卅一歲兼職排球教練楊漢基去年一月化名「基基」,以手機程式「微信」結識一名十二歲女童,成功引誘對方與他性交。事後女童拒絕再聯絡,楊於是化名「黃佑南」成功聯絡女童,並誘騙女童傳裸照給他,楊之後用裸照要脅女童與他性交,並把過程拍片,女童最終報警。

楊早前在高院承認兩項與未滿十三歲少女非法性交,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昨被判監四年十個月。法官判刑時引述事主的心理報告,指她有創傷後遺症,自我形象低落,假扮性開放來保護自己,又斥責楊用假身份騙事主交出裸照,要脅性交,非常卑鄙。

案件編號: HCCC 37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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