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17年無檢討 兒童綜援金不足

【本報訊】今天是兒童節,有團體調查發現,現時的兒童綜援金額遠不足應付兒童膳食、補習、課外活動等開支,家長需節衣縮食以滿足子女需要。調查又發現逾八成綜援家庭家長不清楚可為子女向社會福利署申請校服、學校雜費等額外津貼,團體批評社署未有提供清晰資訊及十七年來沒有全面檢討綜援制度,令綜援家庭幾近「乾塘」。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去年十二月至上月訪問二百二十八名,有一名或以上就讀中小學及幼稚園子女的父母,全部受訪者均指現時約二千元的兒童綜援金額不足夠,受訪者的子女平均每月實際開支為二千三百元,約六成為膳食開支,另補習費及課外活動開支共佔約三成,子女年級愈高開支愈大,家長需減少外出活動、待減價才購物以節省開支。調查發現受訪者子女平均午膳開支為四百元,遠高於社署提供的二百四十五元午膳津貼。

單親母親阿文有一名六歲半女兒,「個女想學鋼琴,但要一百二十蚊一堂,負擔唔起,惟有死慳死抵用三百蚊買個玩具電子琴畀佢玩。佢成績差,全班考尾二,但補習英文同數學都分別要四百八十蚊一個月,好貴,畀唔到佢補習。」

建議提供補習費津貼

聯盟組織幹事李大成指,今年二月綜援金額雖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微增百分之四,但該指數不包含電話費、補習費、課外活動費等,反映綜援金遠不足應付兒童的實際需要,建議調高綜援金額四至六百元、增加學生膳食津貼一百元,並提供課外活動、補習費津貼等。

另外,天水圍社區發展網絡與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去年十一月至上月,於天水圍及深水埗訪問二百八十名兒童照顧者,逾九成人贊成政府為兒童照顧者提供額外津貼等。協會總幹事廖珮珊建議政府參照外國做法,為每名十六歲以下兒童提供每月一千一百多元津貼,並為育有特殊需要兒童的照顧者提供每月三千二百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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