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保障資料 官僚默許滋擾

「先生,你好,我哋係……」功夫茶一收到呢種俗稱Cold Call嘅電話,必定第一時間收線,事關打電話畀你嗰個居然噏唔出你姓甚名誰,十成十係電話推銷員,完全冇必要浪費青春招呼佢,秒殺收線係最明智嘅抉擇。

之不過咁,雖然功夫茶唔畀機會電話推銷員死纏爛打啫,每次接電話始終都係一件令人相當煩厭嘅事,有冇辦法杜絕滋擾呢?可能大官小吏都係受害者嘅關係,過氣特首曾蔭權就試過當眾受到電話滋擾,所以政府企圖加強保障私隱,今日開始實施《2012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可惜吖,港產官僚出名半桶水,新修訂嘅條例依舊存在漏洞,商業機構大可繼續利用客戶資料發放直銷訊息。簡單咁講,名義上保障個人資料,實際上變相默許滋擾,你話係幾咁荒唐!

具體情況係咁嘅,新嘅私隱條例設有「不溯既往安排」,只要符合三項條件,商業機構就毋須重新通知以及取得當事人同意,照樣可以發放直銷訊息,三項條件包括:新例生效前曾通知直銷對象收集同使用資料嘅目的,曾向直銷對象進行相關直銷活動,當事人從無拒絕相關直銷活動。條例有漏洞吖嘛,利字當頭嘅商家佬自然勇闖法律罅,一個二個趁條例生效前向客戶發信表明會以佢哋個人資料作為直銷之用,博你唔反對當同意。

「東方報業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四成七受訪者不滿商業機構濫用市民個人資料作為直銷用途,自己經常受到電話滋擾;兩成四認為情況愈來愈嚴重;兩成二覺得情況毫無改善。對於現時真人推銷電話不受《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管,四成四認為政府必須檢討法例堵塞漏洞;兩成八批評推銷電話依然非常擾民;兩成三歸咎法例規管不全面。

唔講大家可能冇留意,原來香港有一條「不斷打電話罪」,最近就有一個戀上有婦之夫嘅城大副學士女生,唔甘心屈居小三,不斷打電話滋擾大婆,三日之內打出超過一百六十個無聲電話,結果法庭判佢罪成罰款。既然不斷打電話係犯法行為,即係證明不斷接電話係幾咁惡頂難受。咁好嘞,收咗納稅人咁多錢出糧嘅官僚,係咪應該維護市民不受滋擾嘅權利呀?偏偏法例不完善,加上監管又不力,私隱線繼續失守。

調查顯示大部分受訪者不滿政府保障市民私隱嘅表現,四成六直斥官僚作風推卸責任;三成一認為監管不力如同無王管;兩成認為規管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私隱線啊私隱線,香港人幾時先至可以免受不斷接電話之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