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投降政客 何足言勇

據報道,工黨主席李卓人聲稱,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關於香港普選特首的一番話是要為該選舉設篩選機制、阻止「民主」派參選,便屬「向香港人宣戰」。

「宣戰」乃主權國與敵對主權國進入戰爭狀態的公告。主權國只會公告自己與敵對國進入戰爭狀態,但從來不會生安白造聲稱另一主權國向自己宣戰。因此,李卓人如有膽有識,應代表「香港人」向中國政府「宣戰」才對呢!

問題是:面對中國政府,李卓人徹頭徹尾是一名敗軍之將。一九八九年發生天安門事件期間,李卓人前赴天安門廣場與示威者接觸,在離開北京回港之際,被中國政府扣查,結果簽下「悔過書」後獲准回港。李卓人解釋,簽「悔過書」是組織的集體決定。若此解釋是真理,那麼,過去在不同情況下被捕的劉山青、程翔等,是否由於沒有「組織」在背後,所以沒有獲簽「悔過書」的支援,才在內地被囚禁多年,方獲釋放呢?

因此,縱然李卓人仍有當年前赴天安門廣場一時之勇,向中國政府宣戰,他的「組織」幾乎可以肯定一如既往,及時打「退堂鼓」保他安全,讓他繼續戀棧權位,靠語出驚人來混飯吃。

況且,李卓人及他的「組織」究竟代表多少港人?究竟是否具代表港人向中國政府「宣戰」的代表性?若李卓人不足以代表香港,那麼,整個「民主」派加起來,又是否有足夠代表性?也許,不妨進行一次公投:「由『民主』派代表香港人向中國政府『宣戰』」,看看有多少香港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