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誹謗案《壹週刊》延交文件

【本報訊】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生產銷售商霸王國際集團民事控告《壹週刊》誹謗一案,霸王根據其會計專家報告,向《壹週刊》索償逾五億五千萬元。《壹週刊》原定需於四月二日呈交其會計專家報告,它昨向高院申請延期交文件,霸王反對,擔心此舉阻慢開審進度。法官最後只准延期至四月十九日,並要《壹週刊》支付申請延期的訟費。

被指已有一年時間準備

原告分別是香港上巿公司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屬的國內生產商霸王(廣州)有限公司,被告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原告一方指去年三月已準備好其會計專家報告,被告已有一年時間準備,且原告已應要求於去年八月提供文件給被告,但被告卻提出訴訟,圖索取更多文件,結果被告在該申請中大敗兼輸訟費。原告指此事已令原本可開審的案件受延誤,現時只欠被告一方的會計報告,惟被告卻要申請延期交文件,故提出反對。

被告一方指其會計專家要做大量工作及核對工夫,所以申請延期。法官指現階段難定出確實的案件開審日期,只希望能盡快排期,官又指因被告是首次申請延期交文件,故作出批准。

案件編號:HCA 11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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