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地商人涉洗黑錢11億

【本報訊】有不法分子向一名內地商人劉俊松(卅六歲)發出虛假電郵,假扮對方生意夥伴要求商人將約三萬美元存入一個指定的公司銀行戶口,商人認為可疑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發現該指定的戶口於兩年半間滾存逾十一億港元的懷疑不法得益,遂將該公司負責人拘捕。涉案男子昨於沙田法院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五月六日作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准以四百萬元現金擔保外出,期間他必須居住在港指定住所。案發在○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至一二年六月一日。

案件編號: STCC 10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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