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長津 第二階段展開

【本報訊】長者生活津貼昨展開第二階段申請,社會福利署向約廿九萬名在七十歲或以上才申領生果金、或六十五歲或以上正領取普通傷殘津貼、或未有在第一階段收到通知書的長者寄出「黃色通知書」,選擇申請長津的長者須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寄回申請表。而截至上周五首階段申請截止,社署共接獲一萬五千三百名合資格長者拒絕將生果金自動轉換為長津。

社署指出,接獲「黃色通知書」的長者,如選擇申領長津須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將郵遞提交申請表格寄回社署,合資格長者會獲發由去年十二月一日或合資格日期起計的一筆過款項。

七十歲或以上的長者如不申領長津,則可申領或繼續領取毋須申報經濟狀況的生果金。一直無領取生果金或普通傷殘津貼的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若有需要申請長津,可於四月二日第三階段「新申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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