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碰不得 港府對策有限

港府聲稱會先行透過「本地法律體系」解決雙非兒童居港權問題,其實只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因當局深知中央不會接納修改《基本法》,主動提請人大釋法又須付上沉重政治代價。即使採用本地法律手段其實亦選擇不多,若果透過強行修改本地法例再「等人告」,風險及難度均很高,反而相對較可行的是尋找一個合適的雙非居權個案重新提交法院審理,希望終審法院可以「打倒昨日的我」,推翻莊豐源案判決。

泛民一直要求透過修改《基本法》廢除雙非嬰兒居港權,但中央憂慮修法先例一開,會引發其他各式各樣的修改《基本法》訴求,加上中央一直認為終院當年因錯誤理解《基本法》而錯判莊豐源案,堅持《基本法》本身無錯,根本毋須修改,因此港府早已認定修法此招不可行。

擬借特殊個案推翻舊判

至於由港府主動提請人大釋法,消息指此舉肯定會惹來泛民及法律界猛烈批評,還可能令民意轉向,「梁振英初上場,民望較高時都唔敢咁做,何況依家?尤其終審法院都否決咗釋法,你政府仲要做,民意可能會由支持(釋法)變反對」。

至於在「本地法律體系」內的解決方案,過往提過三招,包括港府主動提出修改《入境條例》,訂明雙非嬰兒不享有居港權,或透過建制派議員出手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改《入境條例》,然後「等人告」,期望終審法院會自行推翻莊豐源案,但估計港府或建制派一提出有關建議,便會被外界批評破壞法治及無視終院判決,能否順利通過立法會也是未知之數。最後一招是由入境處尋找一個涉及雙非居權、但又與莊豐源案略有分別的個案提交法院審理,望法院自行修正,或在審理案件期間再要求終院提請人大釋法。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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