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怒斬姦夫 七旬翁囚兩年

七十歲人夫懷疑與他新婚未幾的三十八歲妻子紅杏出牆,展開一番跟蹤後,發現妻子經常到懷疑姦夫經營的裝修公司「撐枱腳」。人夫難忍「綠帽之恥」,遂攜帶利刀到姦夫的公司「講數」,盛怒下持刀劈向姦夫後頭顱,二人糾纏間姦夫再受傷,行兇者最後被制服。涉案人夫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入獄兩年。

被告黃種聰,承認去年十月廿一日在牛頭角一間室內設計裝修公司內有意圖而傷害五十四歲林姓男子。法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斥責被告有預謀犯事,被告在行兇前一小時已準備犯案,不過考慮到被告年事已高,沒有案底,故酌量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出生,中五程度學歷,七四年來港定居,與前妻於九五年結婚,育有四名子女,去年跟前妻離婚,並於同年五月跟現任卅八歲妻子再婚。被告與現任妻子結婚前已認識四至五年,二人透過一名中間人在內地認識。被告案發時已退休,領取二千元綜援金度日,退休前在漂染紡織工廠工作。

被騙走30萬積蓄

辯方透露,被告與現任妻子結婚後不久便思疑妻子「勾佬」,一名友人告訴他妻子搭上涉案林姓男子,而林同時亦與該友人一名朋友的妻子有親密關係。被告遂多次跟蹤妻子,發現妻子三度到訪林經營的裝修公司,並為林煮飯,兩人一同用膳,被告妻子去年八月向被告承認有婚外情並搬走。被告不但遷怒於妻子紅杏出牆,亦痛心妻子騙走他三十多萬元積蓄。被告於案發當日原本想與姦夫講清楚事件,攜帶利刀只作自衞之用,不過最後一時衝動向事主施襲。

案情指,案發日傍晚六時許,林在店舖內準備晚飯,被告突然持刀從後襲擊林,二人發生糾纏,被告再用刀斬傷林的前額及抓傷林的手臂。被告逃走,林追上並制服被告,由途人報警。林送院後,後頭顱、右面、右前臂均有刀傷,另雙手有抓傷,縫上八針後即日出院。

案件編號: DCCC82/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