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條例存漏洞累及消費者

《中醫藥條例》雖有監管店舖出售涼茶包和湯料包,但有學者批評,條例存在漏洞,涼茶舖出售已煲的涼茶或中藥製食品卻不受監管,可影響消費者健康。

「廿四味可能得十幾味藥材,有啲龜苓膏根本冇龜板!」香港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張漢揚表示,曾經調查市面的涼茶店,發現廿四味的成分各異,藥材種類出入近四十種,亦發現有龜苓膏不含土茯苓成分,誤導消費者之餘,更可能影響服用者的健康。張建議當局效法日本,立法管制中藥配方的材料成分,如規定廿四味要有指定廿四種藥材,將中藥標準化。

不宣稱治療毋須領牌

根據《中醫藥條例》,如經營中藥材零售或批發業務,必須向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轄下中藥組申領有關牌照。

不過,若店舖出售的是含有中藥成分的湯及涼茶,而不宣稱任何治療用途,則可當作食品處理,毋須擁有中藥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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