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舊樓續爭免補價重建

【本報訊】逾百名公務員合作社樓宇業主昨日召開申訴大會,繼續爭取免補地價重建,該會早前進行的調查發現,四十八個已召開社員大會的合作社中,當中四十二個合作社取得逾八成社員共識,同意重建並接受市區重建局推出的「需求主導計劃」重建。有退休公務員的子女表示,其年逾八旬父親於兩年前中風,不良於行,但合作社樓宇卻沒有升降機設施,難以上落樓梯,冀政府給予補地價優惠前助重建。

多數業主同意「需求主導」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申訴會召集人黃伯仁稱,上月底曾向一百八十五個合作社發出問卷,截止本月中已有四十八個合作社召開社員大會,其中四十二個合作社逾八成業權人同意重建及搬離,當中更有卅九個合作社的八成社員接受市建局「需求主導計劃」作為重建方案。

黃伯仁指,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上月曾在網誌表示,有退休公務員不想搬離寬敞舊居,言論與調查結果不符。黃續指,當年平價賣地是公務員服務政府的綑綁式條件,並非政府恩賜,現時要求業主補「天價」地價才能賣樓是不合理,期望市建局可回應業主訴求,以「需求主導計劃」進行重建,以單位實用面積及用同區七年樓齡市價作補償,料二百多個合作社成功重建後,可提供共二萬個面積約五百平方呎的單位,緩解政府的「土地荒」。

公務員「第二代」余女士稱,其八十四歲父親原居江蘇街逾五十年樓齡的合作社樓宇,兩年多前,父親中風,無法上落樓梯而搬走。她又指,該棟樓宇原有十戶,不少年老業主已去世或搬走,現只剩三戶仍然居住,空置問題嚴重。她估計,其父名下約一千平方呎的單位,現時市值約一千萬元,在現行機制下若出售業權,需補地價逾四百萬元,認為金額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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