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原收賄經紀 頂證林賽盈

【本報訊】由施永青創立的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旗下一名地產經紀,為本地著名財經節目女股評人林賽盈物色西九龍豪宅凱旋門的租盤時,收取林八千多元利益,他早前承認控罪,並轉作控方證人,令林也入罪。該經紀的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提訊,裁判官先想聽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九日判刑,林則在下月二日判刑。

現已離職中原、年約卅歲的被告袁海釗,於去年九月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指他於一○年十一月十日,作為中原地產的物業代理,接受林賽盈發出一張八千二百五十元的現金支票。

案情指,被告案發期間為林賽盈覓得凱旋門一租住單位,月租四萬三千元,林原應付二萬一千五百元佣金予中原,惟林簽租約後向被告提出只會付中原五千元,待中原催她時才付款,林同日開出一張五千元支票給中原及一張八千二百五十元的支票給被告,被告在未得上級同意下,收取了林的支票,惟林後來通知銀行叫停支票,而中原因把事件交予法律部跟進,而揭發被告曾收取支票。

案件編號:ESCC 2050/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