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劏房問題

劏房問題暴露出許多政策問題。首先,新移民上樓排隊,七年限期可能過於嚴格。政府可推諉說資源有限,實際卻是年年有盈餘,儲備過大。事實上,新移民既獲批准來港居住,便已符合香港永久居民的基本條件,定七年或少於七年才得享受香港永久居民的權利,純屬行政決定。

其他人士居港滿七年可申請作永久居民,與新移民的家庭團聚等的性質不同。七年期滿前,其他人士因工作或其他因素居港,並不具備申請作為永久居民的理由或資格。他們不一定留港待七年期滿,期滿也不一定申請,多另有國籍或居留權。

反觀新移民來港後多沒有保留其他國籍、戶籍,且如家庭團聚,他們的家便在香港,也是從移居香港之時便已以港為家,七年期限對他們來說屬無理限制,可以縮短甚或取消。從他們移居來港時,社會便應幫助他們融入社區,而不是強制他們受私營樓宇業主或二房東剝削。

第二,劏房家庭有不少年輕子女,他們的生活空間如斯狹窄細小,對學習生活都帶來壓抑。住所空間很小和擠迫,會引起各種生活上的摩擦,子女流連街上也變成為勢所逼,帶來有關教養、保護等問題。同時,年輕子女成長後多無力遷居,生活摩擦和不便更大。

第三,劏房租金過高,且不停上調,還有許多人輪候租住,顯示市場對這類租金總額、地理位置的住房需求巨大。背後便是工作或上學地方與住所有距離限制,包括金錢與時間成本,以及時間分配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