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花放蛇 IVE生誘援交囚16月

【本報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廿五歲男生,去年在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一名十四歲少女後,以錢利誘對方性交,男生之後欲重施故技,卻遇上女警假扮少女放蛇被捕。涉案男生早前在區院承認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等兩罪,其後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企圖促致他人成為娼妓罪成,法官昨日判刑時直斥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平台「獵艷」,誘使他人性交,同時又痛心時下少女性觀念扭曲,存着搵快錢的心態,並指被告在過程中沒有使用避孕套更是罪加一等,遂判他入獄十六個月。

無用避孕套罪加一等

患腦瘤而行動不便的被告馬德健,報稱是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商管理系學生,辯方求情稱,被告受自卑感及缺乏朋友等因素影響才犯案,承諾日後會積極做人,報讀培訓課程,而在事發後被告已捐出六千元予宣明會助養兒童,又指被告父母對事件感到十分痛心,加上女事主沒有受心理創傷,希望法庭輕判。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比十四歲的女事主X年長十歲,初時稱以七百元利誘性交,最終只給予三百多元,顯示被告有意圖進一步剝削X,加上他在事件中並無使用避孕套,均構成加刑因素。另一方面,法官認為X為賺取快錢而接受利誘性交,可見其性觀念扭曲,令人感到痛心及可悲。

案件編號:DCCC 86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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