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公共藝術創作比賽

在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建議「額外撥款五千萬元給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購藏本地視覺藝術家的優秀作品,並委約他們為公共藝術計劃創作,作公開展覽,藉此提高本地藝術家的知名度,把他們的作品帶到藝術市場」。筆者向來關注文化藝術發展,對此當然贊同,因這反映出特區政府對本土藝術開始「上心」,而對本地藝術家來說也是一種鼓舞。問題是具體操作如何進行?怎樣善用撥款?

自從有計劃打造西九文化中心開始,特區政府一直想香港成為國際文化藝術都會。可笑的是,當局似乎從未舉辦過大型或高檔次的文化藝術比賽,對藝術創作和培訓方面也不怎麼熱衷,如此一來,康文署如何判斷哪些作品「優秀」?購藏準則又如何界定?

筆者認為,康文署可打鐵趁熱,乘預算案有此建議,盡快邀約本港民間藝術團體發起「公共藝術創作比賽」,歡迎任何有興趣的藝術工作者參加,完成的作品可安排公開展覽,同時分類別和分級別來公開評比,優勝作品便可成為康文署第一批購藏品(可把獎金視為收購價)。此舉既符合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相信將會掀起本土藝術創作熱潮。

康文署轄下的藝術推廣辦事處亦可運用部分資金,把優勝作品帶到海外巡展,宣傳香港的藝術實力,亦可有效地提升本港藝術家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