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參加永安團 毒販重囚

【本報訊】無業漢生意失敗欠債廿萬元,被利誘下鋌而走險,藉參加永安旅遊的新西蘭旅行團,趁機將重約一點九一公斤、價值約一百四十七萬元冰毒販運離港,但海關人員檢查時搜獲他在行李箱暗格收藏的冰毒。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販毒罪,昨在高院被判入獄十六年零兩個月。

認罪助查獲減刑

卅六歲被告楊鎮鴻有九項案底,並曾於○一年因藏毒而被判罰款。法官判刑指被告雖無毒癮,亦未因干犯本案而收到報酬,但他意圖販運毒品離港,罪加一等;考慮認罪後願助警方調查案件,縱然他提供的資料並無實際作用,仍酌量減刑。

案情透露,一名內地人於案發前接洽被告,表示可代付二萬一千元團費讓他外遊,被告答允並報名參加永安旅遊新西蘭九天團。在被告出發之前,一名不知名男子聯絡他,要求他使用提供的行李箱放行李。

被告於一一年十二月三日下午二時許,準備跟隨旅行團在機場離境時,海關人員透過X光檢查發現被告的行李箱有暗格,檢查後發現暗格內藏一點九一公斤冰毒,遂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知道行李箱內有毒品,他表示因與友人合夥的回收生意失敗,欠債逾二十萬元才犯案。

案件編號:HCCC 11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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