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宏霸九億資產賤賣5.3萬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生前透過其名下公司Veron International Limited入股由陳振聰持股的宏霸數碼,宏霸在她死後共斥資逾九億元「天價」收購兩間射頻識別技術公司的股份,但最終卻以五萬三千元「賤價」把全部股份賣出。Veron懷疑當時的宏霸董事在收購中失職,要求查閱相關合約和估價文件,去年被高院原訟庭拒絕,Veron遂提出新證據上訴。上訴庭昨聆聽雙方律師陳詞後押後判決。

宏霸於○七至○八年期間,共斥資七億三千餘萬元,分三階段收購Vast Base Technology Limited八成股份;宏霸於一○年再斥資一億八千餘萬元,收購Strong Aim Limited七成股權。在上述兩宗收購期間,曾與陳振聰關係密切的朱偉民、周白瑾和應勤民都是宏霸董事,三人其後已先後辭職。

現已歸入龔的遺產的上訴人Veron International Limited,其代表律師陳詞指,被收購的兩間公司於前年中已沒有錄得任何銷售紀錄,宏霸於同年十一月,以五萬元出售Vast Base Technology的股份,再於去年三月以三千元出售Strong Aim的股份。

原訟庭前年底處理上訴人的要求時,宏霸已出售了Vast Base Technology的股份但卻沒有披露;法官去年五月頒發判決書前,宏霸已出售了Strong Aim的股份亦繼續無通知法庭,結果均要由上訴人告知原審法官。

上訴人今次遂提出相關新證據上訴,指宏霸斥巨資收購,惟被收購的兩間公司在短時間內已無銷售,上訴人有合理理由懷疑宏霸的董事。

了解宏霸董事有否失職

上訴人又指出,第一宗收購失敗仍可歸咎運滯,但第二宗再敗則不能推說運氣差,故認為上訴人應獲准查閱相關合約和估價文件,以了解宏霸的董事在收購過程中有否失職。

宏霸代表律師則指,在兩次收購中,宏霸分別委託馬來西亞和內地的獨立公司完成審查,已盡責任。至於被收購的生意其後失敗或被賣出,與宏霸董事在收購中是否失職無關。此外,上訴人其實可透過董事局要求查閱文件,故認為法庭應拒絕上訴人的要求。

案件編號:CACV 12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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