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團自費活動安排需檢討

【本報訊】勝景遊九名港人團友在埃及樂蜀參加旅行社推介的熱氣球觀光活動,結果枉死異鄉,令人關注到旅行社在推介自費活動時有否塞責,是否能確保團友權益。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昨首度開腔表示,旅遊業議會及業界應檢討日後旅行團的自費活動,旅行社是否要更清楚向旅客解釋行程、涉及的風險及應變等。

清楚解釋風險應變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認為可效法外國的做法,建議旅行社向外國的接待旅行社或提供自費活動的經營者索取由當地政府發出的認可證明文件,例如當地政府發出的經營牌照、機械定期檢查的證明、提供駕駛員或司機的年資等資料,以確保活動安全,甚至可要求經營者提供相關活動的中文說明書,讓旅客更清楚活動的風險及遇事的應變方法。胡兆英指,旅議會亦可提示旅行社代售旅遊保險時,必須提醒旅客所買保險的受保範圍,如是否包括旅客可能會參加的自費活動或一些高危活動,由旅客自行決定是否購買。

代表旅遊界的立法會議員姚思榮亦贊成就自費活動進行檢討,他指旅議會轄下出外旅遊委員會過去亦有討論自費活動事宜,但主要集中在收費及自費項目的內容,經過今次嚴重事故,業界應再進行檢討,更清楚向旅客講解自費活動的風險,特別是乘坐熱氣球、笨豬跳等高風險活動,並提示保單的承保範圍。但若要旅行社為當地的自費活動提供中文譯本說明則有一定的難度,一旦譯本有錯漏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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