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稱愛女友 無眼神交流

【本報訊】年過卅卻「戀愛大過天」的男被告陳士傑,聲言犯錯全皆因「愛」,他昨日在庭上眼泛淚光,不時仰天嘆息,卻未有跟他口中深愛的女友有任何眼神交流。據悉,陳因不想再連累愛侶,故果斷「斬纜」不再跟女友聯繫。據控方庭上披露,陳士傑以往有八項案底,其中四項為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

所有責任攬上身

陳的代表大律師昨朗讀他兩封求情信,第一封信節錄如下:「事件一切也因我而起,其他被告只是受我唆擺,愚蠢地犯下此案。女被告原本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也是父母的好女兒,不過自認識了我,跟我拍拖,給我帶壞,令她跟家人分別十一個月,她的家人才能見自己的女兒,犯下此罪行,令她們又不能一起。」

陳在第二封信則說:「事件引起大眾很大回響,令法律受挑戰,很抱歉,因我盲目的愛首被告。愛可以令人快樂,產生動力,但不懂控制,會產生嚴重後果。事件因我盲目溺愛首被告引起,大家不要過分感情用事。」陳又引經據典指「天下無不是之父母」,向女友家人和其他被告的家人致歉,並叮囑大家要珍惜跟家人的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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