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案青年轉控方證人

【本報訊】長沙灣青山道一間貿易公司去年九月六日遭五名男子上門涉嫌搗亂破壞,由於警方相信其中一人疑與另一宗刑事毀壞案有關而進行監視,因此五人犯案後即時被捕,事後控以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其中一名十九歲被告鄭志威早前在東區法院認罪,並願意轉任控方證人。案件昨日再訊時,控方表示研究此被告的口供後,接納他轉做污點證人,並准他保釋等候出庭頂證同案四名不認罪的被告包括蔡伯瑞(卅歲)、陳永健(卅三歲)、鄭志華(四十一歲)及謝道洺(廿一歲)。案件將於四月十七日開審,認罪被告的判刑會在案件審結後始處理。

案件編號:ESCC 3308/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