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賣盤爛尾幾定局

【駐台記者張孝義報道】壹傳媒出售台灣業務救亡計劃遲遲未能通過台灣當局的審批,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參與交易各方至今仍未提交齊全的文件,公平會已向買、賣雙方發出通知,十五日內補齊資料,否則公平會不受理申報。賣盤交易爛尾已幾成定局。

強行交易可罰五千萬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公平會已於二月廿二日再次發函蔡衍明等申報人應於收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即三月十一日前)補齊申報資料,若仍不齊備,公平會將不受理申報。若雙方仍自行交易,公平會也將命令禁止,最高還可裁處新台幣五千萬元(約一千三百萬港元)的罰金。依規定公平會於最長六十天內完成審查,壹傳媒交易案勢無法於三月廿七日約定期之前完成交易,賣盤勢爛尾泡湯。

四買家申報未達標準

壹傳媒與辜仲諒等四買家於本月廿日前雖已陸續向公平會提出申報文件,但初步檢視,均未達標準。公平會特別點名,雖然蔡衍明投資的Newwing公司稱,併購壹傳媒為蔡衍明個人投資,並無涉及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但公平會認為,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實際上透過Newwing公司參與壹傳媒交易,因此該集團旗下所有與資訊相關的事業和公司,都要提供資料供公平會審查。

此外,台塑集團所屬Formosa公司、辜仲諒投資的Lucky公司、李世聰投資的龍寶公司,以及壹傳媒,部分所提出的資料也應補充說明。公平會說,金控相關法例規定,媒體與金融事業必須分離,因此辜仲諒必須作出具體說明如何媒金分離。另外,四位買家也要向公平會說明契約內容是否涉及股權轉移的優先權、分析財務投資狀況、和新壹傳媒的股東股權結構、營運概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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