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空窗期 恐再搶奶粉

行政會議昨日舉行特別會議,正式通過修訂《進出口(一般)規例》限制攜帶奶粉出境,並即日進行刊憲。由下月一日起,除非取得出口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攜帶供未滿三十六個月大嬰兒食用的配方奶粉離開香港。但規例對兩類情況提供豁免,對於之前廿四小時內未有離境的人士,可最多帶兩罐奶粉出境;至於在廿四小時內多次出境的人士,若有未滿三十六個月大的嬰兒「跟身」過關,亦可攜帶「合理分量」及載於非密封容器內的奶粉。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在規例通過後重申,有關做法是不得已措施,雖然政府在農曆新年前推出一系列措施後,水貨奶粉活動已有所收斂,市面亦再無出現搶購潮,但預期春節過後水貨活動有機會再趨活躍,因此有修例必要,強調此舉不影響本港的自由貿易。

與嬰兒同行可帶合理分量

當局考慮本港家長帶同嬰幼兒外遊時,須帶備足夠奶粉自用,修例後有兩類十六歲以上人士可獲豁免,第一類是過去廿四小時沒有離開香港人士,他們可攜帶總淨重不超過一點八公斤、即約相等於兩罐的配方奶粉離境;另一類是無論過去廿四小時有否出境,若他正與年齡未滿三十六個月的幼兒同行離開香港,即可攜帶不超過供嬰兒離港至入境另一地區途中食用的合理分量奶粉,而奶粉必須載於非密封容器內。一直反對修例的港九藥房總商會理事長劉愛國批評,近期奶粉供應已恢復正常,農曆新年後也未見大量水貨客搶購奶粉,只於上水及大埔等地區有零星搶購情況,他反而憂慮由現在至下月一日修例生效前的約一星期「空窗期」,有大量水貨客會鋌而走險,「趕埋最後一水」,令奶粉供應再度緊張。

北區提案 促檢討個人遊

另外,十四名北區區議員昨早於北區區議會聯合提案,要求政府全面檢討「港澳個人遊」政策。提案指,政策實施至今近十年,雖成功帶動本港旅遊業、零售業及飲食業,創造了不少就業機會,但隨着過境旅客大幅增加,個人遊已超出本港多方面的承受能力,對整個香港特別是北區,帶來物價飛漲、環境衞生轉差及水貨客等問題,批評上屆政府對個人遊政策從未進行檢討,亦沒有提供相應配套設施及持續發展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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