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姊夫名錶 無業漢囚四月

【本報訊】卅八歲無業男子羅志明在去年十月十四日,獲胞姊邀請往她西營盤的家中晚膳,期間他因一時貪心,趁機在胞姊房內盜取三隻屬於譚姓姊夫價值約十三萬多元的勞力士名錶,事後胞姊發現失竊,大義滅親報警,警方稍後拘捕被告及在其家中起回贓物。

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盜竊罪,法官昨判刑指被告過往有同類案底,必須判監以收阻嚇作用;惟考慮胞姊及姊夫已原諒被告,最終將他判囚四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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