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巴士阿叔毀告示牌簽保

【本報訊】有「巴士阿叔」之稱的陳乙東,不滿鄰居安裝的告示牌遮擋其閉路電視鏡頭,遂把告示牌扭曲,結果惹上官非。陳原被控刑事毀壞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再提訊時,控方同意撤控,讓他守行為了事,裁判官判陳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留了一頭長髮的被告陳乙東(五十六歲),昨身穿西裝到庭,離庭時沒有回應記者提問。案情指,兩名事主為元朗白沙村松柏花園住客,他們亦擁有屋苑出入口地方。去年六月十日下午,兩人找人在出入口地方安裝一塊印有「私人地方,非請勿進」的告示牌,並拍下安裝過程。期間被告經過入口,指安裝告示牌屬刑事毀壞行為,並在致電報警後,用右手扭曲了告示牌。警員接報到場,被告向警員投訴該告示牌阻擋了他剛安裝的閉路電視攝影機,惟警員調查揭發被告毀壞了事主的告示牌,遂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TMCC 35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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