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全權負責制訂財政預算案,要為預案的得失承擔責任。一般情況下,行政長官不會干預財政司司長的有關工作,這是現行憲制下的合理分工。前年錯誤投放巨額公帑於強積金,震驚市民,最後被迫派六千元收買人心,追究責任,需由時任財政司司長的曾俊華承擔。
財政司司長的主要幕僚涉及預案的工作,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及其班子,當然亦包括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的官員。預案的準備期其實非常漫長,是一個無間斷的過程,剛公布年度的預案,經過立法會的公開討論,獲得審議通過後,馬上就要為明年度的預案展開前期的醞釀。公共行政有很強的延續性,預案的制訂過程就是上佳的例子。
曾俊華與曾蔭權有師友情誼,彼此有互信;梁振英組班預留位置予曾俊華,政治考慮高於一切,彼此間有的是工作關係,互信則有待建立。新政府啟動之後,風波不絕,曾俊華以低調示人,避免捲入政治漩渦,置身事外的取態非常明顯,與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形成強烈對比。
新政府民望偏低,要提振民意支持度,財政預算案地位重要。問題是,梁曾二人是否有默契,預案可有效補施政報告之不足?例如一些長遠規劃,可以投資未來的論述放進預案,又或者在紓困措施,尤其是針對基層市民與弱勢社群的項目,力度可以較大,將有助新政府獲得掌聲。
預算案發表前夕,梁振英固然低調,曾俊華的曝光率也偏低,情況頗堪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