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副主席必留港人 涉貪者不能上位

在新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名單中,董建華榜上有名,預示已經七十多歲、幹了兩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的他還會再幹一屆副主席。之所以如此,唯一原因是去年六月三十日卸任第三屆行政長官的曾蔭權未能進入今屆全國政協,未能接他的班。董建華只好「勉為其難」、鞠躬盡瘁繼續「戰鬥」在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崗位上。毫無疑問這是打破常規的安排,根子在於曾蔭權「出了事」不能進政協。

貪曾處境 上面難保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特殊地位和回歸後的安排,出任過特首的董建華及何厚鏵都被安排成了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是「忽然腳痛」中途離職當上副主席;何厚鏵是幹滿兩屆當上副主席。如果董建華幹滿兩屆,那就更不用說。因此,在全國政協架構中給港、澳各留一個行政長官「退下」後當副主席,是朝廷的既定安排。也因此,即使今次曾蔭權出事了不能進政協、不能當副主席了,中央也要安排董建華繼續連任,不想讓這個位子空着。

這種盡量安排一方或某些方面的重要代表人物進政協當副主席、人大副委員長是中共實行「政治協商制度」和統戰工作的傳統做法。這些人物通常是「黨外人士」,不會捲進中共高層的人事權爭、路線鬥爭,只要他們有相應的地位,不論中央領導層怎麼換人,也不會影響他們的「仕途」。當然,這不是說這些人物和中共領導人不會有個人交情,但這些一般不會影響到他們的「政治協商制度」及統戰上的安排。

不過,對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要求,朝廷還是和一般民主黨派領袖、社會賢達等有所不同的。因為他們的權責等同朝廷的封疆大吏,如果工作幹得太差,天怒人怨,甚至涉嫌以權謀私和貪腐,被媒體踢爆,被有關部門調查,那就只好不客氣被拒之於門外也。這樣的人出了事,上面也絕難有人保他。曾蔭權就是這樣的處境。

無德無才 私欲膨脹

曾蔭權當年半途接任董建華當特首,對中央而言是頗為倉促的。當時也沒有更多的適合人選。因此曾蔭權是「富貴從天降」,檢了一個大便宜。從人品和能力也即德才方面,曾蔭權都不夠格當特首。而這樣的人當特首,這樣的人掌握了他不該掌的權力,坐在了他不該坐的位子上,後果只會有一個,大害香港,小害自己,最終也令中央受損和難堪,是三輸局面。

也許有人會想,若曾蔭權不是涉嫌貪腐,被廉政公署調查,只因他七年特首沒有幹好,恐怕也不致進不了政協,接不了老董副主席之位吧?這樣的「如果」難以作答。然可以作答並有了結果的是,像曾蔭權這樣的人一旦當了特首,位高權重,就一定會在以權謀私、貪瀆腐敗方面出事。這在古今中外的官場政壇都是屢試不爽的,曾蔭權不可能是例外。儘管香港有深厚的法治,有強大的輿論監督,都「阻唔到」曾蔭權的私欲膨脹,喪心病狂。

曾蔭權的人品和情況,很有些像台灣的陳水扁。他們走上貪腐之路、身敗名裂主要在於人品和私欲一旦與權力「對接」,加上他們的自作聰明、膽大妄為,就不可遏止的要幹壞事,幹貪腐之事。然而,朝廷未能早察他的人品,過分相信英夷「法治社會」培養下的官員不會胡作非為、不會那麼大便宜小便宜都佔個沒夠,還好,朝廷在政協之事上終能頭腦清醒,擠除貪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