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刑毀青年或轉做金手指

【本報訊】長沙灣青山道一間貿易公司去年九月遭五名男子上門用錘仔破壞辦公室內的物品,由於警方早前已鎖定其中一人與另一宗刑事毀壞案有關而作出監視,因此該五人涉嫌在該公司犯案後逃走期間,即時被警方拘捕,五人早前在東區法院被控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案件昨日再訊時,其中一名十九歲被告認罪,由於他或會轉任控方證人頂證其他同黨,該被告獲准保釋至二月廿六日再處理;其餘四名不認罪被告,則獲准保釋至四月十七日受審。

被告依次是蔡伯瑞(卅歲,裝修工人)、陳永健(三十三歲,工人)、鄭志華(四十一歲,運輸工人)、謝道洺(廿一歲,廚師)以及鄭志威(十九歲,裝修工人)。

案件編號:ESCC 33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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