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IV無兒童救生衣 海事處照批

【本報訊】南丫IV在撞船當晚,船上並無兒童專用救生衣,港燈方面承認疏忽,但強調每年都通過海事處驗船,處方均無異議。惟海事處方面突指控港燈有人在年檢時出示兒童救生衣蒙混過關,不但港燈方面即時反駁:「我哋係一間好大嘅公司唔會弄虛作假。」就連調查委員會亦指海事處從未提交過相關證供,更質疑處方曾在註明沒兒童救生衣的情況下仍簽發驗船證明書,故提出要深入調查驗船人員的誠信甚至部門文化,查探是否有人「隻眼開隻眼閉」簽字。

港燈海事經理鄧雲安昨繼續在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作供,被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追問船上缺乏兒童救生衣一事,莫引述法例指,船上兒童救生衣的數量,應最少佔總載客量的百分之五。鄧坦承疏忽:「如果我有察覺到法例對配備兒童救生衣嘅要求,我哋公司係絕對唔會吝嗇去買嘅!」

莫即向他指出,法例列明船上必須配備每人一件救生衣,成人小童亦然,有關要求亦清楚顯示在海事處簽發的驗船證明書上。但鄧反駁指,南丫IV每年都經海事處驗船後才獲續批營運牌照,強調驗船官從沒無提及船上缺乏兒童救生衣一事,更遑論提出反對。

港燈反駁律師指控

惟莫樹聯再指出,南丫IV於去年五月接受年檢時,曾有人向當時的驗船官出示兒童救生衣,因此才會獲批牌照。鄧聞言即回應:「無可能,因為船上絕對無提供兒童救生衣……係由頭到尾都未曾有過一件兒童救生衣。」

代表調查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亦質疑,前年海事處亦在相同情況驗船下批出牌照,但處方卻無指控當時港燈也造假。石並披露,○七至一一年度的證書上,在兒童救生衣一欄不是列上「不適用」,就是列明數目是「零」,明顯違反法例,但照樣獲驗船官簽字通過。石提議委員會作全面調查,除要相關驗船人員提交書面證供,更應查問涉及其他年份年檢的驗船人員,探究他們的誠信問題,甚至部門內是否存在「隻眼開隻眼閉,簽咗就算」的文化。

另外,財利船廠一方亦就水密門一事質疑鄧雲安,指鄧驗收船隻時未發現欠缺水密門,鄧反駁指財利是有信譽的船廠,加上已獲海事處批准,故沒懷疑船隻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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